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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zjj -/2021-0910002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1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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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款公共预算财政拨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双柏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

(3)拟订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政策。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城镇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城镇规划执行情况;管理城镇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规划和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

(4)综合管理建筑和市政工程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规范建设市场,组织实施建筑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实施保障基金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5)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政策措施。负责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和结算价审查;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9)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打造“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品牌的生态休闲旅游小镇为目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突出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理念,全面加快特色城镇建设步伐。截止年底,,全县城镇化率约37.7%,城镇建成区面积约7.2平方公里(县城:4.15平方公里、乡镇3.05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42.85%,绿地率达39.6%。2018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65000万元,全年完成投资7.1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54%,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现价)任务为25%,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1.53亿元,同比增长30%。同时,在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税收同步完成的情况下,预计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现价)25%,完成目标任务,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增速任务为25%,全年销售商品房面积18.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速任务为30%,全年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达370人,同比增长30.3%,超额度完成目标任务0.3个百分点,本年县级下任务为4749万元,全年向上级资金4749万元,完成任务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有4个,具体是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和下属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森湖公园管理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的工作部门,加挂双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牌子。核定行政编制6名,现有在职人员20名(公务员19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内设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抗震设防办公室)、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定额编制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股;下设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0人,现有在职人员45名,即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编制22名,实有18名、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制7名,实有7名、森湖公园管理所编制12名,实有11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9名,实有9名。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2018年末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共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5辆,即建设局机关2辆、环卫站3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3个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696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2.17万元,占总收入的83.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6.31万元,占总收入的16.59%。与上年收入13372.2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03.79万元,减少率为47.89%,其中财政拨款减少2373.62万元,减少率为29%,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对项目的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4030.16万元,减少率为77.71%,主要原因是通过融资安排的资金及开发投资公司拨入的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10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62万元,占总支出的9.11%;项目支出10017.51万元,占总支出的90.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总支出与上年总支出14800.70万元对比减少3778.58万元,减少25.53%,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项目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所以支出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4.62万元,与上年942.07万元对比增加62.55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和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93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7.51万元,其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70万元;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万元;用于节能环保44.47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4158.62万元;用于农林水支出298.14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3364.58万元,项目总支出比上年的13858.63万元减少3841.12万元,减少27.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23%。按照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004.62万元,项目支出6074.84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600.30万元增加6479.16万元,增加了107.93%,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基本建设项目较2017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4%。主要是财政下达的各类项目资金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是财政下达住建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污水管网等建设项目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04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等。

7、农林水利支出29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是城市绿化支出等。

8、住房保障支出1609.53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4%,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及棚户区改造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54.31万元,完成预算的288.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78万元,完成预算的32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41.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站垃圾车年初预算数不够,用其他资金支付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加上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农村危房改造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较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7万元,下降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万元,增长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3万元,下降40.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各级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的管控力度,同时,我局也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全力做好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8万元,占89.82%;公务接待费支出5.53万元,占10.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78万元,超预算327.38%,主要原因是环卫站垃圾车年初预算数不够,用其他资金支付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加上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农村危房改造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较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超预算141.7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发生较多的支出和双柏县第二招商团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纳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算;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3个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9万元,与上年92.57对比减少了19.18万元,减少20.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年内各级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的管控力度,我局也严格对“三公”经费进行管理,全力做好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69万元、手续费0.003万元,水费1.56万元、电费1.63万元、邮电费3.08万元、物业管理费1.39万元、差旅费8.76万元、会议费0.34万元、培训费2.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工会经费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7万元、其他交通费18.17万元(车改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3个单位)资产总额9441.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68.21万元,固定资产671.44万元,无形资产1.5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8872.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81.5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7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采购电脑、档案室柜架、会议室桌椅、办公桌椅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78万元,主要是环卫站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行承包费及公厕管护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3301111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08062641605_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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